乡村振兴医保政策解读①丨关于黄冈(武穴)乡村振兴医保政策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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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黄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和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1〕68号),市医保局联合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黄医保发〔2021〕35号),现将黄冈市2022年乡村振兴医保政策作如下说明:
 

01 哪些人享受新的乡村振兴医保政策?

农村低收人口:特困人员(主要指农村五保户)、孤儿、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以下简称三类监测对象)。其它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乡村振兴医疗救助政策。
 

02 哪些人享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是多少?

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资助,不重复资助。
 

03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是怎么报销的,享受待遇情况?

 

04 参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05 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是怎么规定的?

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政策。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武穴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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